阳光诺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2 20: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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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46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2025 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
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露了《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北京阳光诺和药物
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名单》。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及孙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
的职务等文件。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其中包含 1 名外
籍激励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
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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