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的核查意见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
市规则》、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广东安达
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
称“《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名单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
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80 名,除 2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及考核结果不合格不得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外,其他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
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前述 52 名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可以归属 378,256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计 4 名,全部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根据《激励
计划(草案)》的规定,前述 4 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以解除限
售 291,08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名单及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名单。上述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特此公告。
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