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现金分红金额:由 0.025 元/股(含税)调整为 0.02506 元/股(含税)。
? 本次调整原因: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本公告披
露日,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回购股
份数量新增 1,147,297 股,导致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 459,291,14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 中 股 份 数 量 3,598,489 股 , 本 次 实 际 参 与 分 配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分配方案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一、调整前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
拟派发现金红利 11,420,998.83 元(含税),占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为 40.86%。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
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公司本次利润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调整原因及调整后利润分配方案
自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公告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新增 1,147,297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总数为 3,598,489 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数 459,291,14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股份数量 3,598,489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 455,692,656 股。公司按
照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由 0.025
元(含税)调整为 0.02506 元(含税),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①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实施 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数)=
②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数)
=0.02506×(459,291,145-3,598,489)= 11,419,657.96 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
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
综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2506 元/股(含税),利润分
配总额为 11,419,657.96 元(含税,本次实际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
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具体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