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3 股票简称:三峡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当阳城投”)拟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金
额不低于 0.7 亿元,不超过 1 亿元。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当阳城投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77.9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2.39%,累计增持金额约 8,887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及与公司的关系:当阳市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原持股数量及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当阳城投
持有公司股份 236,010,7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0.34%。
其一致行动人当阳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
阳建投”)持有公司股份 65,581,20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和金额:本次增持总金额不低
于 0.7 亿元,不超过 1 亿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当
阳城投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
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
资金安排等因素,本次增持计划自 2024 年 11 月 23 日起 6 个月
内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计划的资金安排:以自有资金和银行
专项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湖北三峡
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暨取得
〈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3 号)。
三、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2024 年 12 月 2 日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当阳城投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11,601,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增持后当阳城
投持有公司股份 247,612,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1.34%。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发布的《湖北三峡新型建
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暨增持股份比
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4 号)。
(二)2025 年 1 月 6 日至 2025 年 1 月 15 日,当阳城投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11,64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增持后当阳
城 投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259,259,393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5)。
(三)2025 年 4 月 9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当阳城投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
股份 4,530,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9%,增持后当阳
城 投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263,789,893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综上,当阳城投本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2,777.91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39%,累计增持金额约 8,887 万元。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与此前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承诺一致。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
当阳城投及其一致行动人当阳建投持有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计划前持股情况 增持计划完成后持股情况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当阳市城市投资有
限公司
当阳市建设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合计 301,592,001 25.99% 329,371,101 28.39%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及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当阳城投及当阳建投承诺在本次增持完毕后,在法定期限内不
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
化。
(三)公司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
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湖北三峡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