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 A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4 年度
利润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公司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37,959,23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
金 1.20 元(含税),合计 136,555,108.08 元。公司 2024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
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
生变动,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37,959,23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
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
率征收)。公司 2024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30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 1 号桑达科技大厦 16 楼
咨询联系人:朱晨星
咨询电话:(0755)86316073
七、备查文件
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