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83 证券简称:坤恒顺维 公告编号:2025-034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88283 坤恒顺维 2025/5/26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于 2025 年 5 月 22 日收到公司
股东张吉林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上述股东提议将 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在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及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计划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及制定部分治理及管
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康强二路 388 号 2 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变更登记的议案》
买责任险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 1、议案 3、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7、议案 9 已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2、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议案 13、议案 14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 已
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 司将在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会议资料》。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 7 应回避的关联股东有张吉林、李文军、
黄永刚、王川;议案 12 应回避的关联股东有张吉林、李文军、黄永刚、王川、
赵燕、牟兰。
特此公告。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坤恒顺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6 月 5 日召开
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变更登记的议案》
买责任险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
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
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
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