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龙
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上海龙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四届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拟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牛双霞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
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要求,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牛双霞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
明材料。
综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牛双霞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并同意将上述提名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上海龙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沈建新、康至军、杜军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