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 2025-038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
公司同意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26,527,300 股股份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对该部分
股份实施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3,446,753,438 股减少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圆通速
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25-027)和《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25-035)。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股份的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
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