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25-03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
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9:15-9:25,
为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武汉市江汉区淮海路 88 号长江证券大厦。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刘正斌。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490 人,代表股份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6 人,代表股份 305,197,2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8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共 484 人,代表股份 2,492,000,3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5.062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607,396 股
占 99.9074%
反对:2,276,000 股
占 0.0814%
弃权:314,200 股
占 0.0112%
(二)《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754,396 股
占 99.9127%
反对:2,127,800 股
占 0.0761%
弃权:315,400 股
占 0.0113%
(三)《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559,296 股
占 99.9057%
反对:2,324,100 股
占 0.0831%
弃权:314,200 股
占 0.0112%
(四)《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502,796 股
占 99.9037%
反对:2,571,400 股
占 0.0919%
弃权:123,400 股
占 0.004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461,861 股
占 99.6900%
反对:2,571,400 股
占 0.2959%
弃权:123,400 股
占 0.0142%
(五)《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86,953,373 股
占 99.6338%
反对:6,262,157 股
占 0.2239%
弃权:3,982,066 股
占 0.142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58,912,438 股
占 98.8214%
反对:6,262,157 股
占 0.7205%
弃权:3,982,066 股
占 0.4582%
(六)《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所有子议案均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
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
红三号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
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表决股份总
数 1,065,505,642 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731,691,954 股,意见如下:
同意:1,724,568,522 股
占 99.5886%
反对:6,875,132 股
占 0.3970%
弃权:248,300 股
占 0.0143%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2,033,229 股
占 99.1804%
反对:6,875,132 股
占 0.7910%
弃权:248,300 股
占 0.0286%
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表决股份总数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1,934,662,303 股,意见如下:
同意:1,927,529,222 股
占 99.6313%
反对:6,956,381 股
占 0.3596%
弃权:176,700 股
占 0.009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2,023,580 股
占 99.1793%
反对:6,956,381 股
占 0.8004%
弃权:176,700 股
占 0.0203%
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
司、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鄂旅投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
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
表决股份总数 509,836,803 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287,360,793 股,意见如下:
同意:2,280,287,112 股
占 99.6907%
反对:6,895,981 股
占 0.3015%
弃权:177,700 股
占 0.0078%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59,319,858 股,意见如下:
同意:352,246,177 股
占 98.0314%
反对:6,895,981 股
占 1.9192%
弃权:177,700 股
占 0.0495%
关联交易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89,914,815 股
占 99.7396%
反对:6,913,381 股
占 0.2472%
弃权:369,400 股
占 0.0132%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1,873,880 股
占 99.1621%
反对:6,913,381 股
占 0.7954%
弃权:369,400 股
占 0.0425%
关联股东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且未
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
效表决总数。上述股东表决股份总数 248,200,000 股。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548,9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546,615,465 股
占 99.9065%
反对:2,117,331 股
占 0.0831%
弃权:264,800 股
占 0.010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620,9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618,574,530 股
占 99.6164%
反对:2,117,331 股
占 0.3410%
弃权:264,800 股
占 0.0426%
(七)《关于公司聘用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3,492,016 股
占 99.8675%
反对:3,267,680 股
占 0.1168%
弃权:437,900 股
占 0.015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5,451,081 股
占 99.5737%
反对:3,267,680 股
占 0.3760%
弃权:437,900 股
占 0.0504%
(八)《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3,936,565 股
占 99.8834%
反对:2,764,431 股
占 0.0988%
弃权:496,600 股
占 0.0178%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5,895,630 股
占 99.6248%
反对:2,764,431 股
占 0.3181%
弃权:496,600 股
占 0.0571%
(九)《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206,665 股
占 99.8931%
反对:2,741,731 股
占 0.0980%
弃权:249,200 股
占 0.0089%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165,730 股
占 99.6559%
反对:2,741,731 股
占 0.3154%
弃权:249,200 股
占 0.0287%
(十)《关于公司管理层 2024 年度薪酬与考核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195,316 股
占 99.8927%
反对:2,737,980 股
占 0.0979%
弃权:264,300 股
占 0.0094%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154,381 股
占 99.6546%
反对:2,737,980 股
占 0.3150%
弃权:264,300 股
占 0.0304%
(十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0,009,879 股
占 99.7430%
反对:6,989,917 股
占 0.2499%
弃权:197,800 股
占 0.0071%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1,968,944 股
占 99.1730%
反对:6,989,917 股
占 0.8042%
弃权:197,800 股
占 0.0228%
(十二)《公司 2024 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报告》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829,216 股
占 99.9153%
反对:2,007,980 股
占 0.0718%
弃权:360,400 股
占 0.0129%
(十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风险偏好授权的议案》
本议案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759,016 股
占 99.9128%
反对:2,102,280 股
占 0.0752%
弃权:336,300 股
占 0.0120%
(十四)《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为逐项表决议案,所有子议案均为以普通决议通过的议
案,均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648,616 股
占 99.9089%
反对:2,167,680 股
占 0.0775%
弃权:381,300 股
占 0.0136%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607,681 股
占 99.7067%
反对:2,167,680 股
占 0.2494%
弃权:381,300 股
占 0.0439%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659,616 股
占 99.9093%
反对:2,154,680 股
占 0.0770%
弃权:383,300 股
占 0.013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618,681 股
占 99.7080%
反对:2,154,680 股
占 0.2479%
弃权:383,300 股
占 0.0441%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647,816 股
占 99.9088%
反对:2,167,680 股
占 0.0775%
弃权:382,100 股
占 0.013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606,881 股
占 99.7066%
反对:2,167,680 股
占 0.2494%
弃权:382,100 股
占 0.0440%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797,197,596 股,意见如下:
同意:2,794,645,616 股
占 99.9088%
反对:2,167,680 股
占 0.0775%
弃权:384,300 股
占 0.0137%
以下为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869,156,661 股,意见如下:
同意:866,604,681 股
占 99.7064%
反对:2,167,680 股
占 0.2494%
弃权:384,300 股
占 0.04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熊昕、陈婷出席了本次会议并
发表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
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与
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决议;
特此公告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