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股份: 综艺股份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0 2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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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1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与交易相关方签署《投
资合作意向协议书》,拟通过以现金增资或受让股份的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的控制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临披露的 2025011 号《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暨签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   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
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的《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中有关于“交易的先
决条件”相关约定,达成相关先决条件是交易实施的前提;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
决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核准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及
实施的具体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0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日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所在的市场环
境、行业政策等未发生重大调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790.1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1.60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648.89万元;2025年第一季度公司实
现营业收入10,170.2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9.15万元,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5.91万元。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2025年5月13日与交易相关方签署《投资合作意
向协议书》,拟通过以现金增资或受让股份的方式,取得江苏吉莱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
制权,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临披露的2025011号《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
署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交易最终交易价格在完成审计、评估后,由交
易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
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目前尚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
涉及热点事项的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有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自2025年5月14日以来,公
司股票4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达52.20%。2025年5月20日,公司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审慎投资。
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的《投资合作意向协议书》中有关于“交易的先决
条件”相关约定,达成相关先决条件是交易实施的前提;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必要的内部决
策程序,并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核准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实施及实
施的具体进度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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