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3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 A 股股东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 H 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方
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及 2025 年 5 月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A 股股份的方案》《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二次 A 股股东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 H 股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
份,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预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
民币23.57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2,121.34万股,不超过
公司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予以依法注销,同时公司注册资本
将相应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
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
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邮政编码:261061
联系电话:0536-2297056
电子邮件:securities@weichai.com
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
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
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
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