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12 证券简称:易华录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48002 债券简称:22 华录 01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易华录”)第六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海英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
款亦作出相应修订。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对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遵循了公开、
公平、谨慎、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有
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关联监事刘乐乐回避
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发生金融业务的风险
处置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风险处置预案能够防范、控制和降低公司及子公司
在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保护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关联监事刘乐乐回避
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
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公正、公平、客观地反映了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
经营管理等情况,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控建设、经营情况
均符合开展金融服务的要求,不存在损害本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关联监事刘乐乐回避
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