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上海新昇晶投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6.7354%股权、上海新昇
晶科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9.1228%股权及上海新昇晶睿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48.7805%
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
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预计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
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康 攀 孔亚迪
邵闳洋 翁嵩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