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 华泰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0 19: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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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8      股票简称:华泰股份      编号:2025-025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
实到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充分讨论,审议了如
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李艳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经理层任期届满之日止。
   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认为认为李艳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
资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未发现有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及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李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并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李艳女士简历
  李艳,女,1978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1999 年 9
月参加工作,历任天同证券投资银行部投资经理、华泰小额贷款股份
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公司资金部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等职务。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
  李艳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先生系父女关系、与董事长李
晓亮先生系姐弟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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