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20 17: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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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5-057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都在线”)于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
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关于同意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1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33,639,3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2,666,458.99元。2024年2月29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
验字20240011000096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已
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募集资金开户行共同签署了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入募集
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0.59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
次置换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核字2024000573号)《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
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了同意置换的核查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
经营情况,使用不超过3.4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
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了
同意该事项的核查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公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经营情况
,使用不超过3.2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含)。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中信证券出具了同意该事
项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553.96 万元(含用于置换的募
集资金 350.59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31,111.95 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银
行手续费等)。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余额
                 拟投入募集       累计投入募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金额        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剩       利息等其他
                                             余金额          收入
      京北云计算
      软件研发中
      力中心(一
        期)
      补充流动资
        金
     合计          34,266.65       3,553.96   30,712.69    399.26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使用2021年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实际使用30,409.48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在使用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
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使用此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全部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没有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进行,
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风险投资,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民币2,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告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
未超过12个月。
民币2,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告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
未超过12个月。
民币1,7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告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
未超过12个月。
币1,5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
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
超过12个月。
民币3,900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
告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
未超过12个月。
民币18,309.48万元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
情况告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
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2024年7月30日、2024年11月23日、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关于提前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需不断加大投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亦不断
增加。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
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情况下
进行。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
率3.1%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930.00万元,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况;
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意见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
 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投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及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发展战略和长远
 规划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提高创新能
 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事项及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
 度》的相关规定。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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