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美: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9 2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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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25-07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在格林美(无锡)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5月13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
会议的监事4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4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鲁习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
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原因、
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回购注销数量、价格进行了核实后认为:鉴于公司层面业绩
考核指标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因此解除
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对54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个解除限售
期对应的875.04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并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的事项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及
回购价格调整事项。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调
整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律师针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针对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 告 , 具 体 内 容 详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择期召开。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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