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 关于终止筹划出售中山证券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9 20: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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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3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为加快推进公司业
务转型,并为公司向实体经济转型和拓展新质生产力创造有利条件,
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全
部67.78%股权。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和《关于预挂牌转让中山证券股权的公告》。经
测算,预计交易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下称“《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下称“本次重组”)。现公
司决定终止本次重组。
  二、公司筹划本次重组期间的相关工作
  (一)主要历程
  在本次重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各项相关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预挂牌转让中山证券股权的议案》,
并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
告》和《关于预挂牌转让中山证券股权的公告》。
年5月6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主要工作
征寻标的股权意向受让方。预挂牌后,已有意向受让方与公司进行了
接洽,其中部分意向受让方对中山证券开展了尽调工作。
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
机构、评估机构等就本次重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等工作。
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对本次重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不确定性进行
了充分提示。
   三、终止筹划的原因
   如上所述,此前已有意向受让方与公司进行接洽,且已有意向受
让方对中山证券开展了尽职调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为防止公司在出售中山证券股权后
可能出现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公司决定终止
本次重组。
   四、终止筹划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同意终止出售中
山证券67.78%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终止本次重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未签署相关框架协议或合同,因此终止本次重组不会产
生相关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终止本次重组不会对公司现有的日常经
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备查文件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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