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鹰窗业: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9 18: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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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27     证券简称:森鹰窗业      公告编号:2025-050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
“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若公司未能
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
分的回购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
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
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3月18日和2025年4月15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
报告书》。
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
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交价为17.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54,420.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
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
的委托时间段等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具体如
下: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
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回
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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