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副总经理、核
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程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程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子公司帕瓦(兰溪)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程磊,男,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博士。
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厦门首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工程师;2015年12月至
今,任公司研究院院长;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
任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11
至2024年4月,任帕瓦(长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
经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程磊先生通过富诚海富通帕瓦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
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参与了公司IPO战略配售,
程磊先生持有资管计划8.62%的份额。程磊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程磊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
为职务成果,相关研究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无论是否已获授权)均归属于公司,
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
专利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程磊先生签署有《保密协议》
《竞业限制协议》,对其任职期间及辞职
后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进行了约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
程磊先生存在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
完整的研发体系、完善的团队架构,并构建了良好的人才梯队,不存在对特定核
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87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
数的比例为22.83%。本次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前 张宝、程磊、邓鹏、赵义
本次变动后 张宝、邓鹏、赵义
本次调整后,程磊先生承诺遵守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相关协议的约
定。目前,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此次调整不会
对公司现有在研项目的进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
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与平台建设,已构建了一支人才结构合理、
专业学科交叉的高技术研发团队,并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扩大研发人员
的引进与后备力量的培养,不断提升研发实力与创新能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专利申请等措施切实保护创新成果。目前,公司研发团
队结构完整、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力量能够有效支持公司未来围绕主营业务所涉
及的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
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欢 高陈玲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