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目的
为更好匹配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打造和培养一支素质优良、协同高效的管理团队,提升公司高管的战略组织
能力、协同决策能力、综合管理能力,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决定实行总
裁轮值制度,轮值总裁当值期间负责公司全面生产经营管理,积极推动战略任务落地、
促进外部市场开拓、保障内部高效运营、推进创新驱动和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总裁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总裁设置规则与轮值人选范围
公司设总裁一名,实行轮值制度。轮值总裁人选范围为公司董事或事业部总经理。
第三条 轮值总裁的职权
行使总裁相应职权、履行总裁相应职责,承担《公司法》与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制度规定的义务,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工作。
裁权限范围内,审批日常管理事务以及决定商业合同、财务及资金等事项。
仍由其对此负责。
第四条 聘任程序
轮值总裁人选及轮值顺序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并
提请董事会聘任。期间具体工作由董事会办公室和提名工作委员会协同开展。
第五条 轮值期限
轮值总裁当职期限为一年,结合公司董监高任期规则,每次换届程序结束前即确
定轮值人选和轮值顺序。如轮值期间轮值总裁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或无法完成公司绩
效目标和管理要求的,则该轮值总裁可申请辞去总裁职务或是由公司董事会提前终止该
轮值总裁职务。
当值总裁因上述原因提前终止当值,由董事会选择其他轮值总裁接替当值,并补
选轮值总裁;在轮值期间中途接任轮值总裁,不计入该轮值总裁的轮值周期。
第六条 交接程序
轮值总裁应在董事会完成聘任后,依照董事会指定顺序依次当值,本任与下任当
值总裁应至少提前 15 天进入交接期,并在 30 天内完成工作交接。交接期内,本任当值
总裁应向下任当值总裁详细介绍所负责重大投资和经营活动推进情况,并深度协同、共
同参与相关衔接工作。
第七条 薪酬与工作评价
轮值总裁属于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工作评价由董事会下设的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公司薪酬与考核工作委员会与绩效管理部门协同开展。
第八条 相关信息的披露
进行披露。
第九条 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规定执
行。本制度某些条款如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调整而发生冲突
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