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43 证券简称:*ST 海华 公告编号:临 2025-021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 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
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一)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5 月 16 日、5 月 19 日连续 3 个
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发生重大变化。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2 条(一)规定,公司股票已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0.35 万元。
除公司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信息。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
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网站、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