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 关于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9 17: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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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38     证券简称:鑫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铂股份”)于 2025 年
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
值业务。
  一、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产品分为新能源光伏、汽车轻量化和其他铝型材。铝棒为
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公司长期以来保持按客户订单组织生产的模式和执
行“铝锭价+加工费”的产品销售定价原则,铝锭的市场公开价格的确定标准为
上海有色金属网铝锭现货价格。由于原铝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公司通过开展套期
保值业务锁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
营的影响。
  (二)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公司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的交易品种仅限于生产经营所
需的主要原材料铝棒,公司业务期间占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
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铝型材。铝棒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公司长期以来保持按客户订单组
织生产的模式和执行“铝锭价+加工费”的产品销售定价原则,铝锭的市场公开
价格的确定标准为上海有色金属网铝锭现货价格。由于原铝市场价格波动较
大,公司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锁定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降低原材
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日起一年内。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
笔交易终止时止。
业务的领导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操作。
仓清算的货物或资金安排,做到头寸、货物和资金对应准备。
  (三)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鑫铂股份本次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
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故本次对
外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四)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商品套期保值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防控措施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操
作、客户违约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期货行情变动幅度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11,898.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为301,697.47万元。公司本次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
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
全额保证金在内),按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开展商品套期保
值业务的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约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0.79%,约占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65%,占比较小。但如因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
保证金金额较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较大时,
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期货及其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不
到位而造成风险。
  可能会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
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而造成技术
风险。
  存在由于操作员主观臆断或不完善的操作造成错单,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风
险。
  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
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二)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防控措施
波动风险。公司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铝期货及相关衍生品,严禁进行以
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资金用于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
业务期间占用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8,000万元,
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
套期保值业务。
易系统的正常运行、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具体操作。
     三、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
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
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公司在签订套期保值合约及平仓时进行
严格的风险控制:依据自身经营规模需锁定原材料价格和数量的情况,实施套
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业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规避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持续披露
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情况,公司
将及时进行披露。
保值业务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五、董事会关于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由于原材料价格变
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董事会同意
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六、监事会关于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
司正常经营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继续
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特性,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
提下,开展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公司产
品成本,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
的决策程序,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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