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 0 5 7 0 证券简称:太辰光 公告编号:2 0 2 5 -0 2 2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
波女士及肖湘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深圳)有限公司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6.10~2025.9.9)
(窗
口期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40.6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1.4996%)。
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6.10~2025.9.9)(窗口期不减持)以大
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93%)。
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6.10~2025.9.9)(窗口期不减持)以大
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89%)。
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6.10~2025.9.9)(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
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4%)。
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6.10~2025.9.9)(窗口期不减持)以大宗
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4%)。
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6.10~2025.9.9)(窗口期不减持)以大
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06%)。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华暘进出
口(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暘”)、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
波女士及肖湘杰先生《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持有股份数量
股东名称 股东类型/职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万股)
华暘 持股 5%以上股东 2,309.4720 10.168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张艺明 999.8920 4.4024%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张映华 913.7579 4.0231%
董事
蔡乐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563.1180 2.4793%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蔡波 420.5520 1.8516%
董事会秘书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肖湘杰 292.1640 1.2863%
董事、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股份数量 减持时间区间和减持方式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340.6 万股
华暘 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4996%)
月内(2025.6.10~2025.9.9)(窗口期
不减持)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8 万股(占 方式减持。
张艺明
本公司总股本的 0.0793%)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52 万股(占
张映华
本公司总股本的 0.2289%)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3.5 万股
蔡乐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594%)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3.5 万股
蔡波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594%)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1.5 万股
肖湘杰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0506%)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比
例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相关承诺一致
上述拟减持股东中,华暘和蔡乐先生无相关承诺,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波
女士和肖湘杰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波女士和肖湘杰先生所作承诺均得到
严格履行,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情况,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或者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
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的情形。
(二)上述拟减持股东中,华暘进出口(深圳)有限公司是持股5%以上股东,是
公司财务投资者,张艺明先生、张映华女士、蔡乐先生、蔡波女士及肖湘杰先生是公司
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股东未来减持股份的最终数量和价格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
定,具有不确定性。未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东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