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4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科生产管理楼 503 会议室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合计 68 人,代表股份
授权委托代表 4 人,代表股份 93,656,1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4214%;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份 1,072,09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96%。
出席本次会议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
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619,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48%;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8%;
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3,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77%;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95%;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619,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48%;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8%;
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3,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77%;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95%;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619,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48%;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8%;
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3,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77%;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95%;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619,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48%;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8%;
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3,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77%;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95%;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619,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48%;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8%;
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3,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77%;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95%;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620,4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62%;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8%;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4,4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6405%;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95%;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495,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7539%;反对 230,3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2%;
弃权 2,7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9%。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919,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79.7664%;反对 230,3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927%;弃权 2,776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2409%。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618,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37%;反对 107,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3%;
弃权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2,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409%;反对 107,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61%;弃权 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0%。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338,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34%;反对 108,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
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2,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409%;反对 108,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3%;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关联股东周丽萍(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之一的惠州博科汇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回避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80,000 股。
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338,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34%;反对 108,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
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2,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409%;反对 108,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3%;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关联股东周丽萍(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之一的惠州博科汇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回避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80,0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338,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34%;反对 108,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52%;
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2,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409%;反对 108,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3%;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关联股东周丽萍(关联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博科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股东之一的惠州博科汇富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人)回避表决,
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280,000 股。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619,6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53%;反对 107,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3%;
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3,6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710%;反对 107,3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61%;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618,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37%;反对 108,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9%;
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2,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4409%;反对 108,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63%;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4,619,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848%;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38%;
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1,043,1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5277%;反对 107,84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95%;弃权 1,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马素湘、雷思彤律师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