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
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第十一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有效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止。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采用年薪制,由年度薪酬、任期激励(如适用)收入构成。
年度薪酬由固定部分和浮动部分组成。固定部分为基本年薪,浮动部分由季度绩
效奖金(营销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不适用)和年度绩效奖金两部分组成。任期
激励收入是与高级管理人员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的收入,结合实际任职时
间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确定。
四、其他
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个人申请自行申报的除外);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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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