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天科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6 21: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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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普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7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月2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开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 127 名,代表股份
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5 名,代表股份 23,986,37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总股份的 40.574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119名,代
表股份3,362,5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4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1名,代表股份14,1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118名,代表股份3,348,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92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使用现场结合视频形式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中现场出席或列席的人员有董事长周忠国先生、董事许锦
力先生、马飞先生,独立董事李光女士、韩国强先生、李震东先生、潘丹先生、
监事会主席孙战海先生、监事黄磊先生、赵奥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张剑峰先生、
孔静雅女士、何瑞东先生、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周震先生、副总裁牛景昌先生、
财务总监兼副总裁蒋仕宝先生、副总裁何兆龙先生、齐幸辉先生。其他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视频会议等网络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议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300,081,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5%。
  表决结果:同意 300,081,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5%。
  表决结果:同意 300,081,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5%。
  表决结果:同意 300,081,5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2%。
  表决结果:同意 300,079,9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35,4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1%;反对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37%;弃权 3,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2%。
  表决结果:在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
关 联 股东同意 57,761,886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7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5,5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80.1644%;反对 662,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137%;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
  表决结果:同意 299,518,5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8039%;反对 584,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
关联股东同意 57,840,3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74,0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2.4989%;反对 584,3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3791%;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
的议案》。
  表决结果:在中电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等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
关联股东同意 57,761,8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该项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5,54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0.1644%;反对 662,8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9.7137%;弃权 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关于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等相关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电科普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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