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5-临017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 元(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40 元(含税),不使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不送红股。若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后至本次利润分配方
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
分配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原则一致,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4,750,611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44,358,640 股后的 1,890,391,97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
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
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5 月 16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现金分红的股本×分配比例,
即 1,890,391,971 股/10*1.4 元/股= 264,654,875.94 元。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
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
因此,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
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即 264,654,875.94 元÷1,934,750,611 股=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
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1367901 元/股。
七、咨询方式
联系机构: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21)33979919
联系邮箱:ir@ztgame.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 655 号
八、备查文件
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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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 事 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