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澄星股份
代码:600078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民族路2号
通讯地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民族路2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五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 简 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
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澄星股份 指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西集团 指 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华西集团通过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澄 星 股 份 106,107,921股股份(占上市公
司股份总数的16.01%)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 15号 准 则 》 指
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民族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协恩
注册资本 3500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81MA26KFF44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21年07月19日
营业期限 2021年07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股东 无锡联澄优化调整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新市村村民委员会(20%)
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水产养殖;发电、输电、
供电业务;烟草制品零售;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从事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代理;民用机场经营;保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水果种植;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蔬菜种植;
香料作物种植;树木种植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旅
经营范围 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税务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开发;国内贸易
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服装制造;面料纺织
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饰制造;鞋制造;广
告设计、代理;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
饰零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
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机械设
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咨询策划服务;特种劳动防护
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
其他国家或者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职务
地区的居留权
吴协恩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董事长
金亚洪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总经理、董事
孙云丰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董事
吴雅清 女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董事
薛健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董事
李满良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副总经理
卢青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副总经理
姚建庆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副总经理
吴文通 男 中国 江苏江阴 否 副总经理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
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战略发展需要通过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导致
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止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
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全部上市公司股
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权益股份数量、比例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华西集团 无限售流通A股 106,107,921 16.01% 0 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澄星股份106,107,921股股份。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澄星股份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质押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安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
存在买卖澄星股份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
必须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吴协恩
签署日期:2025 年 5 月 15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备查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交所及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 江苏省江阴市梅园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司 大街618号
股票简称 澄星股份 股票代码 600078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阴市华士镇华西
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人名称 注册地 新市村民族路2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06,107,921股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16.01%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0股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0.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个月 是 □ 否 ?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 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 未 清 偿 其 对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为 其 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不适用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江苏华西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吴协恩
签署日期:2025 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