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27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太极实业”)分别于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
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
的价格为不超过 10.38 元/股(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
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633,912 股至 11,560,693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6 日、
券报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临 2025-019)、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
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
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
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以现场方式申报的,接待时间为上述期间的工作日 8:30-11:00,
(2)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
“债权申报”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在传真标题注
明“债权申报”字样;
(4)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
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5)采取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致电公司联
系人进行确认。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