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6 2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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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 2025-013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
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
用的10,500,216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途由“用于未来股权激励计划”变
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在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予以注销。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1,208,000股减少为660,707,784股,注册资本将由
   上述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青岛城市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告编号:2025-01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
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
材料包括:
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
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
报联系方式如下:
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
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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