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 2025-013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根
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且尚未使
用的10,500,216股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途由“用于未来股权激励计划”变
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并在履行法定审批程序后予以注销。注销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671,208,000股减少为660,707,784股,注册资本将由
上述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2025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
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青岛城市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告编号:2025-012)。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
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
供相应担保。公司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申报所需
材料包括:
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二)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
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债权申
报联系方式如下:
在邮件封面注明“债权申报”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公
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债权申报”字样。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