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9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谭彩云女士召集和主持。经沟通确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提前
通知时限的要求,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5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应出
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订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
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符合本次发行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就本次发
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符合本次发行实际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根据《公司法》
《证
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就本次发
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
公司监事会认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四次修订稿)》符合本次发行实际情
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四次修订稿)的议案》
因公司调整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
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更新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
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编制了《江苏广信感
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募
集说明书》,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议案均已经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