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
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
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
股票。
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