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 和顺石油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6 19: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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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53       证券简称:和顺石油           公告编号:2025-026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
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考
核标准,故公司应对9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回购股份数量共计1,488,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0.8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由173,394,000股减少至
                                                   (最
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
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的,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
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
子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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