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5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5 月 11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
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新能(香港)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要约人私有化新奥
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能源”,股票代码:02688.HK),私有化交
易的对价包含公司向新奥能源股东发行的境外上市普通股(H 股),公司拟申请
发行 H 股并以介绍方式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
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H 股上市”或“H 股发行并上市”)。
为完成本次 H 股上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取得 H 股发行并上市的
有关批准、备案后,公司将在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日期,根据正
式刊发的 H 股上市文件所载条款及条件,向新奥能源股东发行 H 股股票并在香
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在本次 H 股上市后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
成为 A 股和 H 股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聘请 H
股发行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