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631 证券简称:莱斯信息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议案六 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26
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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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要求的人员以外,公
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为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
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
以配合。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
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
章)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
四、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五、股东大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由计票、监票人员推选代表当场公布表
决结果。
六、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议案采
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
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
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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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公司进行登记,
会议将根据登记的名单和顺序情况安排发言,发言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
数,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3 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或
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十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
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十二、主持人将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
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十三、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
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十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
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
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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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限公司第一会议室(1307)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至 2025 年 5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
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见证
律师。
(三) 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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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听取《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 计票人、监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十)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二)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 签署会议文件。
(十四)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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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
报告》及《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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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切实履行各项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持续推动公司治
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健康稳定发展,确保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现结合实际情况,董事会编制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详见附件 1:《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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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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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经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
同努力下,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
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持续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
平。围绕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有力保障公司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推动
实现持续、稳定、高质量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产力发展的重要一年。公司坚定信心、干字当头,沉着应变、综合施策,转型升
级脚步加快,高质量发展扎实稳进。公司以“巩固基本盘,拓展新赛道,点燃新
引擎”总思路布局全年,聚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市场体系建设,加速技术和产
品创新,探索新业务模式推进,构筑资本市场生态,主责主业稳中有进,新质新
域着力攻坚。
营业收入 6.26 亿元,同比增长 13.68%;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6.71
亿元,同比增长 33.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9 亿元,展现了
公司在复杂市场环境中的韧性与持续盈利能力。
二、2024 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司全体董事均出席各次会议。2024 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
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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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的议案》;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案》;
案》;
的议案》;
估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
月 24 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次会议
案》;
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案的议案》;
议案》;
则>的议案》;
议案》;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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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的议案》;
第五届董
月 25 日 议案》。
三次会议
案》;
第五届董
月 28 日 3.《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
四次会议
评估报告的议案》;
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董 2.《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月8日
五次会议 4.《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
第五届董 1.《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月 24 日
六次会议 的议案》。
第五届董
月 29 日
七次会议
第五届董 3.《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月 10 日
八次会议 4.《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案》。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
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
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
事项作出了重要决策。独立董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依托专业领
域知识及独立判断立场,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履职行权,深度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
审议决策过程。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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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遵守法定程序组织召开会议,构建多渠道
参会机制,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双轨制确保全体股东平等参与。公司董事会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
的各项决议,高效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充分发挥董事会科学决策作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化及现代化水平,切实
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 4 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战略发展、人事任免、财务状况、薪酬方案等
重点事项开展审议。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召开会议 1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 6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开会议 1 次。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
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
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全面深入参与到公司的日常运
作监督中,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在
专业领域内的深厚知识和丰富经验,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
职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提升科学决策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有效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完善公司规范运作机制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持续提
升信息披露质量,强化行业情况、经营情况、发展规划、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
露,充分展示公司经营管理动态,发布首次年度报告、ESG(环境、社会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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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报告、“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等公告,取得良好市场反馈,上市首
年参评即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评价最高等级 A 级,并荣获“国新杯·ESG
金牛奖”“财联社致远奖”等业内重要奖项,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
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
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共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以及公开上网披露文
件等 102 份,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
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
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质量,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畅通多种与投资者沟通渠道,通过股东大
会、业绩说明会、路演与反路演、上证 E 互动、电话热线等多样化途径,持续加
强与投资者互动交流。制作“一图读懂年报”等提升披露信息的可读性与有效性,
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媒体渠道快速、有效传递公司价值信息,增进价值认同。2024
年,公司共举办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 3 场,交互投资机构 300 余家,实现上证 E
互动即时回复 100 条、及时回复率达到 100%,积极回应投资者关切,维护资本
市场良好生态,促进公司与资本市场的长期协调发展。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置于企业发展的核心位置,高度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与回
馈。2024 年,公司不仅取得了显著的经营成果,更在股东回报方面展现出了卓
越 的 责 任 感 与 诚 意 , 实 施 完 成 202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的财务状况与良好的盈利能力,旨在进一步加强股东对公司的信任与支持,与股
东共享成长果实,落实打造“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
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
行核查。经核查,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亦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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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持续加强规范日常三会运行和内部监督机制,以制度建设和决策
体系优化为先,构建以《公司章程》及三会议事规则为核心,日常管理制度为支
撑的制度体系架构。报告期内,紧跟监管法律法规改革进程,结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完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以及三会议
事规则等多项内部管理制度修订,确保公司制度与监管要求及时衔接、动态完善,
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制度保障,进一步防范内部风险,提升管理效能。
三、董事会 2025 年经营及工作计划
深入实施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度,
恪守治理准则,强化使命担当,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实举措推动公司行稳
致远。
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战略,加速企业转型升级步伐。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
的最新政策导向,精心研究并细化落实措施,坚守主业根基,坚定不移地走创新
驱动发展之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企业内在潜能与创新活力,不断巩固并
提升核心竞争力,力促公司发展质量与效益同步跃升。
聚焦“谋篇布局、科学决策、防控风险”,强化战略引领作用。有序开展“十
五五”谋划,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性指引,坚持战略思维与问题导向相结
合,确保决策过程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同时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的有效运行,
加大对重点风险领域的监控与预警,保障公司战略规划精准落地、稳健实施。
提升董事会运作效能,构建协同发展新格局。贯彻落实《公司法》及证监会
最新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制度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权责
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系统修订全套治理制度。
也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创新投资者沟通方式,推动 ESG 治理深度融入经营
实践,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双丰收,以优异业绩回报股东、回馈社会。
特此报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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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
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
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现结合实际
情况,监事会编制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
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详见附件 2:《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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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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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检查等方面的重
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
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现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
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次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均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
序号 会议届次 会议议案
期
第五届监 2024 年 6.《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一次会议 日 7.《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估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 2024 年
案》。
二次会议 日
第五届监 2024 年 1.《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事会第十 8 月 28 2.《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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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会议 日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估报告的议案》。
第五届监 2024 年
四次会议 29 日
第五届监 2024 年 1.《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
五次会议 10 日 2.《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流程、募集资金
管理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表现等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高效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
跟踪监督检查,重点对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配套文件从严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在财务管理方面表现规范,各项财务制度
与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执行。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按照《公
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结合经营需要持续优
化更新,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
和完整。公司已搭建起较为完备的内部组织架构,内部审计部门设置合理,专业
能力满足管理要求。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全面且深入,能够真实、
精准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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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
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未发
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按法规要求列席公司董事会
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
容进行审查,经审慎评估后未提出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
情况保持密切关注和持续监督,经核查确认,公司董事会能够切实、认真地履行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在公司的运营决策过程中,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行为。
(七)募集资金使用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
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
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
行监督职责,提高监督成效,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监事会也将贯彻落实《公
司法》及证监会关于监事会改革有关要求,主动适应监管新形势、新变化,助力
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推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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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规范治理的轨道上不断前行。
特此报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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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已完成 2024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结合 2024 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编制了《南
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详见附件 3:《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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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的反映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容诚审字2025 230Z0066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增减(%)
营业收入 1,609,829,935.51 1,675,898,337.10 -3.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106,286,289.15 107,672,247.58 -1.29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总资产 3,801,036,188.34 3,737,113,414.29 1.71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 2023年 增减变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79 0.92 -14.1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79 0.92 -14.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65 0.75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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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减少3.26个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79 10.05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减少2.60个
益率(%) 百分点
增加1.37个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9.04 7.67
百分点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增减变动(%)
交易性金融资产 50,201,287.67 200,033,369.86 -74.90
应收票据 15,740,100.57 29,668,569.83 -46.95
应收款项融资 4,468,302.22 70,000.00 6,283.29
预付款项 64,210,488.68 23,646,853.17 171.54
存货 333,558,691.06 478,657,301.43 -30.31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2,865,651.37 378,843.22 656.42
长期应收款 20,292,206.17 44,032,514.55 -53.92
在建工程 4,488,164.90 12,675,529.59 -64.59
使用权资产 98,996.41 471,783.35 -79.02
无形资产 47,167,151.58 15,554,209.66 203.2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80,103.62万元,同比上升1.71%,
公司的资产规模扩大与业务的快速发展相符合,随着公司业务量的扩张,资产规
模持续增长。公司资产结构中以流动资产为主,2024年流动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
例为92.20%,显示了公司资产保持了良好的流动性。
主要资产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交易性金融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所致。
(2)应收票据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受票据结算及已背书或贴现但尚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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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应收票据影响。
(3)应收款项融资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公司收到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开
具的票据变动所致。
(4)预付款项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公司以预付方式支付的货款变动所致。
(5) 存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项目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导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
收款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预缴增值税增加所致。
(8)长期应收款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增加所致。
(9)在建工程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已完成
所致。
(10)使用权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本期部分租赁合同到期所致。
(11)无形资产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本期购置计算机软件增加所致。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增减变动(%)
短期借款 0.00 560,000.00 -100.00
应付职工薪酬 44,104,607.68 27,450,483.71 60.67
其他应付款 28,550,895.70 18,279,747.56 56.19
一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486,015.23 2,111,918.12 254.47
租赁负债 25,845.15 39,629.04 -34.78
递延收益 14,132,200.00 10,255,000.00 37.8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负债总额184,902.64万元,同比下降0.33%,其
中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97.41%。基于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流动负债中应
付账款及合同负债占比较高,公司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为48.65%。
主要负债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短期借款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前期借款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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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付职工薪酬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公司于2023年发放部分年终奖导
致上期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中奖金金额减少所致。
(3)其他应付款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公司期末未支付的单位往来款增长
所致。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按照付款节点重分类
的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负债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期末背书的未到期的信用等级较
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租赁负债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本期部分租赁合同到期所致。
(7)递延收益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增
加所致。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12月31日 2023年12月31日 增减变动(%)
股本 163,470,000.00 163,470,000.00 0.00
资本公积 1,262,741,851.40 1,262,741,851.40 0.00
盈余公积 76,721,839.80 64,294,548.87 19.33
未分配利润 423,848,339.43 374,254,808.39 13.25
少数股东权益 25,227,715.38 17,290,543.33 45.9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195,200.97万元,同比增长3.72%,
系公司经营积累增加使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
主要变动说明如下:
(1)盈余公积变动情况说明: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
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本期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未分配利润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积累增加所致。
(3)少数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少数股东对子公司扬州
莱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所致。
(二)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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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 1,609,829,935.51 1,675,898,337.10 -3.94
营业成本 1,135,195,163.27 1,227,939,344.66 -7.55
销售费用 76,869,270.83 78,517,138.93 -2.10
管理费用 110,927,879.03 115,655,588.46 -4.09
财务费用 -9,166,872.36 -10,647,923.95 不适用
研发费用 145,561,588.87 128,572,911.89 13.21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982.99万元,净利润13,246.07万元,公司整体经营
质量良好,主要是公司加强了市场开拓能力,狠抓项目回款,严控费用支出增速,
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及政府补助资金,努力降本增效,盈利水平保持良好态势。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数 上期同期数 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63,522,421.81 746,652,494.22 -108.51
流量净额
公司全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2,782.27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
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为净流入状态,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净流出状态。
主要变动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
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结
构性存款到期赎回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向股东
分配2023年度现金股利所致。
四、2024年度财务分析指标
(一)效益指标:盈利能力及经营增长情况分析
指标名称 2024年 2023年
(一)盈利能力指标: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年度公司通过加强市场运作,强化项目管理,严控费用支出增速,不断完
善应收账款管理等有效措施,整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良好。
(二)资产运行状况指标
指标名称 2024年 2023年
(二)资产运行状况:
公司资产周转情况良好,资本结构相对稳定,总体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
得到有效的控制。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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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
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13,570,638.51 元,2024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9,043,521.97 元。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12 月
元(含税),占公司 2024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67%。公
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
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
分配总额。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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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
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
的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
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关联股东中
电莱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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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为了拓展融资渠道和降低
融资成本,公司拟向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 21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
用证、票据贴现、保函、保理等,利率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基本利率及行业标准,
由本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之日止,上述授信额度在授权范
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具体以签
订的协议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期限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
或其他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及协议文件签署,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如下:
序号 银行名称 授信额度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 中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
苏省分行 金融衍生品等,完全现金保证额度 1 亿元
(100%保证金))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京城南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5 亿元(贷款 3 亿元、非融资性保证额度 1
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亿元、低信用风险额度 0.5 亿元)
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
司
合计 21 亿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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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根据董事身份及工作性质,拟确认公司 2025 年度
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 8 万元/年(含税)。
(1)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
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董事津贴。
二、其他规定
月 31 日。
代缴,薪酬按月发放。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
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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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依据监事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制定了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具体如下:
一、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按其岗位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另
行领取监事津贴。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监事津贴。
二、其他规定
月 31 日。
酬按月发放。
算并予以发放。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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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左洪福先生、
王炜先生、唐婉虹女士向董事会递交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已向公司董事会进行了 2024 年度述职。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左洪福)》《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
述职报告(王炜)》《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唐婉虹)》。
现向股东大会汇报。
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