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中国 上海
二O二五年五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确保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顺利召开,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
相关事宜。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如有)
、
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大会秘书处查验合格后,方可出
席会议。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大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以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
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秘书处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
四、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股份数额不计入表决权
数。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法
定权利,同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事先
向大会秘书处进行登记,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临时要求
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经大会主持人许可,会议主持人视情况掌握发言
及回答问题的时间。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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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不得超过 3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
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等回答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若同一表决权出现现
场和网络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股东大会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
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
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
“反
对”、
“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表示,未填、错填、字迹潦草无法辨认
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与本次大会审议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将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八、公司聘请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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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二、时间:
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
三、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 277 号北上海大酒店 3F 宴会厅。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中浩先生。
六、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爱普股份(股票代码:603020)股东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
股东。
七、会议议程:
表决权股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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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序号 议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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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
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
益出发,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不断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
司各项事业的发展。按照公司既定发展战略,努力推进各项工作,使公司持续稳健
发展。相关工作报告的详细内容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
阅。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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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2
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相关工作报
告的详细内容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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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3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以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
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以及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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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4
关于《2024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4 年财务报表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现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24年 2023年
增减(%)
营业收入 2,683,635,414.21 2,783,170,095.26 -3.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9,076,320.76 90,769,294.27 75.2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9,137,942.56 225,430,797.95 -2.79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
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261,815,914.99 3,139,761,885.51 3.89
总资产 3,646,890,333.32 3,820,461,507.90 -4.54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 2023年
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235 0.2416 75.2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235 0.2416 75.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97 2.92 增加2.0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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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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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5
关于《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
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79,146,642.7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截至 2024 年
配总额以实际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
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3)如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
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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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6
关于 2025 年度银行融资及相关担保授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 2025 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对 2025 年度银行融资及担保授权事宜进行安排,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授权,不涉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信合同及单次借款所涉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的所有借款合同。
者保证担保时,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应的担保
合同。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
内签署相关合同。以上授权内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授权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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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7
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会计师”)
一贯的良好合作关系,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上会
会计师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费用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与上会会计师
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确定。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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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8
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
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详细内容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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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9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保证公司董事履行其相应
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对公司董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
度执行。2025 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按以下规定实施:
(1)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在任期内其薪酬按照公司相关
薪酬制度及考核情况决定。
(2)公司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的津贴为人民币 12 万元∕年(税前)。
对下列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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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0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况制定的,有利于保证公司监事履行其相应
责任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 年度对公司监事的薪酬考核及发放均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
度执行。2025 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按以下规定实施:
公司监事,在任期内其薪酬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及考核情况决定。
对下列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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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 11
关于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
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锁汇等
外汇衍生品业务,金额不超过 2,000 万美元或等值外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
涉及募集资金,不进行以盈利为目的投机和套利交易。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下次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的决议生效日止(有效期不超
过 12 个月)。交易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在交易额度
范围内与期限内根据业务情况的实际需要开展远期锁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锁汇等外汇衍生品业务与其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
关,目的是为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而采取的措施,有利于保证公司盈利的稳健
性,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