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 被保荐公司名称: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
司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蔡福祥 联系电话:025-83387977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骏 联系电话:025-83387977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盛锂电”、“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对华盛
锂电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华盛锂电存在重大问题。
二、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大幅下滑。主要原因为自2021年国内电解液材料市场出现
了爆发式增长以后,锂电池产业链企业快速扩大产能导致新能源行业由上至下均
处于“内卷”旋涡中,作为公司主要收入来源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VC和FEC
产品价格因市场整体供大于求,报告期内价格持续低迷。此外,叠加新增产能折
旧费用增加、部分产线技术改造导致产能利用率不足、计提存货跌价等因素,共
同导致业绩产生较大幅度下滑。
如未来行业内竞争进一步加剧,短期内公司仍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盈利能力
薄弱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随着行业的发展以及技术的迭代,新型技术路径如氢燃料电池、固态锂电池
等可能对现有的液态锂离子电池产生冲击。若未来锂离子电池的性能、技术指标
和经济性被其他技术路线的动力电池超越,锂离子电池的市场份额可能被挤占甚
至替代。锂电池的技术发展路线也可能发生变化,固态电解质可能会逐渐替代传
统的有机液态电解液,从而导致对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的市场需求下降。电解液
中添加剂的质量占比一般在2%-10%,成本占比约10%-30%。主流添加剂VC的添
加比例在1%-3%左右,且在磷酸铁锂配方中占比会更高;FEC添加比例在2%-10%
左右,如出现三元电池技术路线大幅替代磷酸铁锂电池技术路线市场份额,则可
能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需求减少。若出现上述情况,公司作为锂电池电解液
添加剂供应商,若不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及时实现技术进步或转型,则收入和
经营业绩将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
由于锂电池相关行业技术密集型的属性,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存在一定的研
发风险。如果公司未能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准确把握技术发展方向,未能成功研
发并取得预期技术成果、技术成果不能较好实现产业化,或者出现公司所处行业
的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的情形,可能对公司产
品的市场竞争力、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经营风险
公司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具有易燃、有毒等化学性质。危险化学品
在运输、储存、使用、生产过程中可能因操作不当或者设备故障,而发生火灾、
爆炸、人身伤害等安全生产事故,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并可能造成一定的
人身和经济损失。
随着国家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全社会安全生
产意识逐步增强,安全生产相关政策与法规要求日益完善和严格。未来,若政府
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不断
提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收益水平。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污染。随着我国
经济增长模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实施,国家和社会对环境保护的日益
重视,环保管理力度不断加大,相关部门可能颁布和采用更高的环保标准。若公
司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及时达到相应的要求,则有可能被限产、停产或面
临受到环保处罚的风险。
各电解液厂商对公司主要产品的需求量主要根据电池厂商或其自身设计的
不同类型电解液的配方决定,不同电解液配方在添加剂种类和添加比例方面存在
差异。因此,若未来电解液配方发生调整或公司产品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则终端
客户及产业链厂商基于自身配方需求和供应链健康、稳定的考虑,可能会要求电
解液厂商选择向生产公司同类产品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目前行业内对锂电池的性能要求在逐步提高,要求其具备更长寿命、更长续
航和更安全等性能,因此,行业内研发出双氟磺酰亚胺锂(LiFSI)、二氟磷酸
锂(LiDFP)、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等新型电解液添加剂以满足上述性
能需求。目前,国内一批电解液厂商已实现上述新型添加剂的产业化技术突破,
并已建设投产了工业化产线。
随着新型添加剂产业化应用趋势的加深,下游电池厂商的技术路线有可能发
生变化,因此,若未来公司技术更新不及时导致主要产品无法满足新型电池的性
能需求,或其他供应商研发出在高压高镍等新环境下性能更好的新型添加剂,公
司产品存在被其他同类产品供应商替代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9.41%,其中:VC产品的毛利率为-7.01%;
FEC产品的毛利率为-48.39%,而上年公司综合毛利率为11.28%,下滑比较大,主
要原因为受同行业产能的释放,产品供大于求、价格下降较大的影响,毛利率出
现较大下降。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领域,目前主要竞争对手为山东
亘元、富祥药业、瀚康化工、山东孚日和苏州华一等。随着细分市场竞争格局发
生变化,如果主要竞争对手采取比较激进的价格策略导致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亦
或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不能持续保持较好的技术研发、成本控制和客户服
务能力等,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对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之和为36,325.64
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6.49%。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款
项的增长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周转压力;同时,如果下游行业或主要客
户的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将加大公司坏账损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资
产质量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8,707.08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95%。
报告期内,受环保监管、上游石油化工行业波动、原材料市场供需变化等因素的
影响,公司原材料及产品价格出现了一定的波动。由于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高,
且化学品对存储、生产、运输等环节要求相对较高,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
公司产品的价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或产品发生严重滞销,或出现管理不善等情
形,公司可能存在存货减值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在41%左右。公司的主要原
材料包括碳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氢氧化钾、液碱、三乙胺等,其中,碳酸乙
烯酯供应价格及稳定性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盈利能力影响较大。受有关大宗商品
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会出现一定波动。宏观
经济形势、行业供需格局的变化及突发性事件等可能对原材料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发生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升、内部采购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
等情况,将可能导致公司不能及时采购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或者出现原材料
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情况,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相关政策、新能源汽车需求旺盛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电解液产业链上各类产品需
求旺盛,公司的添加剂产品因产能限制导致供不应求。为了缓解供应紧张态势,
下游电解液厂商在添加剂领域扩产规模逐步提升,以提高原材料自产率。下游客
户的“一体化经营”战略可能导致其直接从公司处购买的添加剂产品规模下降,
对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性和双方合作的稳定性造成一定影响,公司也面临原有
市场份额缩水的压力。
随着电解液添加剂市场需求的不断增加,电解液添加剂市场出现了相当数量
的新进入者且扩产规模较大,同时,现有市场参与者可能加大投入力度、扩大生
产规模并提升技术水平,导致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
(六)宏观环境风险
公司所处的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与下游新能源车、储能、消费电子等行
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益复杂的背景下,中美贸易摩
擦走势存在不确定性,不可控事件的发生可能带来宏观环境风险,影响产业链整
体供需结构,对公司出口业务和国际市场的扩展产生不良影响。
三、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华盛锂电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四、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50,489.94 52,503.14 -3.83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
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 50,466.66 52,496.32 -3.87
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67.48 -2,391.18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0,851.20 -6,332.96 不适用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65.70 -13,489.49 不适用
主要会计数据 2024/12/31 2023/12/31 增减幅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346,773.35 372,887.76 -7.00
总资产 429,008.58 442,176.89 -2.98
主要财务指标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增减幅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10 -0.15 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09 -0.15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1.32 -0.40 不适用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2 -0.63 减少 4.19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5.76 -1.67 减少 4.09 个百分点
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销售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募投项目转固
导致本期折旧额增加,部分产线停产技改,以及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股收益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大幅下滑所致。
五、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视技术创新为核心竞争力之一,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优化工艺路线。在
VC产品的生产上,公司自主研究新的细节控制技术,开发了新型紫外发光装置,
优化了光强和电压参数,使得光催化氯化工艺反应效率提高;独立设计连续精馏
工艺及新的抑制产品产生焦油的工艺控制方法,大大提升产品收率的同时改进了
产品品质;针对VC产品热稳定性、光稳定性等性能差的特点自主开发出抑制VC
变色和变质的方法,保证了该产品在全球的可靠交付。公司主导起草的国家标准
于2012年6月1日实施,进一步规范了VC产品在锂电池材料中标准化应用。在FEC
产品的生产上,公司自主研发的卤素置换工艺相比传统工艺路线具有生产装备投
资少、生产安全性高、产品成本低的特点,同时产品纯度、色度、水分等重点指
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公司FEC产品的核心创新技术2012年获得中国轻工业联合
会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2013年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公司主导起草的
行业标准于2015年6月1日实施。
在特殊有机硅异氰酸酯基硅烷的生产上,公司技术具有生产装备投资少,生
产安全性高,产品成本低的特点,有效规避了光气/三光气剧毒原料,三废极少,
是一条绿色环保工艺路线,并且开发出新型脱醇催化剂体系,提高了脱醇解效率,
产品收率达到90%以上。
在确保产品在质量、成本以及安全环境等方面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同时,
公司积极扩产,占据更多市场份额,在实现规模优势的同时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目前已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
公司在锂电池电解液添加剂领域经过多年的沉淀,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公司长期为国内外锂电池产业链知名厂商供应添加剂,客户包括比亚迪、天赐材
料、国泰华荣、昆仑新材、珠海赛纬、新宙邦等国内厂商,也包括三菱化学、
Enchem等海外厂商,产品已覆盖亚洲、欧洲、美洲等电解液添加剂市场。
这些电解液龙头厂商普遍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及认证体系,与公司建立
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公司产品具有持续稳定的需求。基于此,有助于公司根据
客户的需求提供更全面的服务,与客户建立更为深入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
产品取得国内外电解液龙头企业的一致认可,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稳定,未来
伴随着电解液需求量的提升,公司业绩具有较好的成长性。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和规定进行生产,与子公司泰兴华
盛在原有排污许可证到期后,子公司泰兴华盛于2022年11月,公司于2023年1月
取得了最新的排污许可证。公司对环保指标管控严格,建立了废料处理系统,三
废处理装置配套齐全,具备自主废料处理能力。公司配套建成了处理废水的生化
装置、处理精馏残渣等固体废物的焚烧炉、处理废气的RTO装置和碳纤维吸附、
脱附装置、固废仓库、清水和废水分流设施等,并在清水排放口、废水排放口、
所有的排气筒、固废库等场所均安装了在线检测仪。
公司不仅注重对产品的精益管理,对反应中产生的副产物也进行了精制回收,
变废为宝。例如,公司研制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三乙胺盐酸盐回收三乙胺的工
业化生产技术,将三乙胺的消耗降低了85%以上;配套建成了完整的溶剂回收装
置,溶剂消耗降低了75%以上。装置的清洁化以及配套齐全的三废处理装置使公
司在原辅料的消耗和能耗上具备显著优势,不仅降低了成本,而且实现了绿色生
产。
(二)公司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六、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司新获得知识产权17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10项。截至2024年末,
公司共获得知识产权136项,其中专利授权135项(发明专利85项,实用新型专利
报告期内,公司有以下主要创新成果:①碳酸亚乙烯酯(VC),采用连续
流反应技术,大幅度提高反应效率;同时在保证产品品质的基础上,降低相关物
料单耗,从而在综合成本优势方面有明显提升,有效提高产品的综合成本竞争力。
②负极材料,华赢新能源通过自主研发,开发出有机分子嫁接技术,在石墨表面
构建一层功能分子界面膜,可以有效地抑制电极充放电过程中的副反应,增强石
墨负极的稳定性。经过验证,该技术可有效提升石墨的首次库伦效率,延长电池
的循环寿命,降低电池的自放电,提升电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华盛联赢携手武
汉大学进行技术合作开发,通过采用可控流化床CVD技术,将纳米硅颗粒与熔
盐活化技术制备的碳基材料(如石墨、碳纳米管、无定形碳等)进行复合,成功
研发出硅碳负极材料。该材料通过碳硅复合结构设计,在保留硅材料高能量密度
优势的同时,有效解决了纯硅负极体积膨胀率大、循环寿命短的技术痛点,显著
提升了电池综合性能。③二氟草酸硼酸锂(LiDFOB),公司采用全新液相一锅
法制备LiDFOB产品,已经陆续通过了国内外锂电池电解液客户试用,能够满足
客户对产品的指标要求。与传统的复分解工艺制备工艺不同,公司还自主开发多
种提高收率和改善产品纯度、水分及酸度等新工艺技术,包括“一锅法合成”、
蒸发结晶定盐技术、晶体提纯技术等,在产品纯度、溶解性、酸度残留等关键性
指标上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竞争力,同时兼顾了成本控制。④甲烷二磺酸亚甲酯
(MMDS),公司采用全新液相法制备MMDS产品,已经陆续通过了国内外锂
电池电解液客户试用,能够满足客户对产品的指标要求。与传统的固相法工艺制
备工艺显著不同,公司还自主开发多种提高合成收率和改善产品纯度、水分及酸
度等新工艺技术,包括“新液相合成”、残留酸萃取洗涤技术、晶体微量杂质去
除技术、蒸发结晶定盐技术等,在产品纯度、水分、酸度以及溶剂残留等关键性
指标上进一步提高产品品质竞争力,同时充分兼顾了当下越发突出的成本控制需
求。
七、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公司将直接持有浦士达615.38万股,持股比例为14.68%。截至本跟踪报告出具日,
本次投资已完成。公司对浦士达进行投资符合公司在锂电池负极材料领域的整体
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布局,强化公司在硅基负极材料
产业链上下游整合效应,谋求建立长期战略合作机会,实现互利共赢,并为公司
带来长期投资收益。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新增业务进展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8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2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98.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2,753,8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86,795,496.51 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67,004,503.4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178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华盛锂
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
根据前述监管机构的规定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分别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苏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
方监管协议》。
根据《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规定,公司(或子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的金额
超过 5,000.00 万元,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时经公
司授权华泰联合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蔡福祥、李骏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专户银
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
有关专户的资料。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 10527101040051088 782,127.26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206630100100217373 42,896,108.25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75120122000537955 104,302,633.87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512907114610818 45,152.08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 8112001013400667837 60,068,452.02
合计 - 208,094,473.48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存放的募集资金均以协定存
款形式存放。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金融机构名称 帐号 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206630100200208006 163,0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206630100200207827 50,000,000.00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86033000000870188 200,000,000.00
合计 - 413,000,000.00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029,804,341.77 元,其中
金余额为 621,094,473.48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 208,094,473.48 元,募集
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余额合计为 413,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753,800,000.00
减:发行相关费用 186,795,496.51
募集资金净额 2,567,004,503.49
项目 金额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2,029,804,341.77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281,277,886.75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618,524,121.41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00,000,000.00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30,002,333.61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3,894,311.7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21,094,473.48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金额为 30,002,333.61 元,该金
额包含回购账户产生的利息。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29,324.2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置换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30Z2442号)鉴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或可转让可提
前支取的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
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
会授权的额度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
定、超过授权额度等违规的情况。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按公司经营需要分次提取,一年内累计金额不超过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为 110,000.00 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
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的金额为 3,000.23
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含超募资金在回购账户中所产生的利息)。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任期终止 年度内股份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原因
日期 增减变动量
沈锦良 董事长 2025-8-28 17,370,855 17,395,726 24,871 根据承诺增持
任期终止 年度内股份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增减变动原因
日期 增减变动量
沈鸣 董事、总经理 2025-8-28 5,849,228 5,871,228 22,000 根据承诺增持
李伟锋 董事、副总经理 2025-8-28 1,981,570 1,993,070 11,500 根据承诺增持
林刚 董事、副总经理 2025-8-28 1,422,957 1,432,957 10,000 根据承诺增持
赵家明 董事 2025-8-28 0 0 0 -
马阳光 董事 2025-8-28 0 0 0 -
黄雄 独立董事 2025-8-28 0 0 0 -
胡博 独立董事 2025-8-28 0 0 0 -
温美琴 独立董事 2025-8-28 0 0 0 -
周超 监事会主席 2025-8-28 0 0 0 -
监事、核心技术
杨志勇 2025-8-28 38,932 38,932 0 -
人员
张丽亚 职工代表监事 2025-8-28 81,780 81,780 0 -
副总经理、核心
张先林 2025-8-28 572,460 581,060 8,600 根据承诺增持
技术人员
任国平 财务总监 2025-8-28 72,500 78,700 6,200 根据承诺增持
董事会秘书、副
黄振东 2025-8-28 0 5,900 5,900 根据承诺增持
总经理
合计 - - 27,390,282 27,479,353 89,071 -
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股
年初间接 年末间接 年度内间接持股
姓名 职务 增减变动原因 间接持股情况
持股数 持股数 股份增减变动量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
沈锦良 董事长 1,667,500 1,667,500 - -
台华赢三号间接持有
董事、总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
沈鸣 3,480,000 3,480,000 - -
经理 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董事、副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
李伟锋 435,000 435,000 - -
总经理 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董事、副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
林刚 435,000 435,000 - -
总经理 台华赢三号间接持有
监事、核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
杨志勇 心技术人 87,000 87,000 - -
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员
职工代表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
张丽亚 43,500 43,500 - -
监事 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年初间接 年末间接 年度内间接持股
姓名 职务 增减变动原因 间接持股情况
持股数 持股数 股份增减变动量
副总经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
张先林 理、核心 217,500 217,500 - -
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技术人员
通过公司员工持股平
任国平 财务总监 145,000 145,000 - -
台华赢二号间接持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况。
十、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一)2024 年度公司业绩大幅下滑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降较大。2024 年度,随着新能源行业的不断发展,
电解液添加剂市场供大于求,市场竞争较为激烈,公司主要产品 VC、FEC 市场
价格出现大幅下降,叠加新增产能投产折旧费用增加、部分产线技术改造导致产
能利用率不足、计提存货跌价等因素,导致公司业绩下滑。
保荐机构通过现场检查、抽取相关凭证、访谈相关人员、检索行业及可比公
司信息等方式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动态,重点核查公司业绩大幅下滑的
原因。根据百川盈孚公开数据统计,2023 年末至 2024 年末,VC 产品价格由 6.00
万元/吨左右下降至 4.85 万元/吨左右,FEC 价格由 5.40 万元/吨左右下降至 3.15
万元/吨左右,相关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幅度较大;同时,根据公司同行业可比上
市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相关可比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
公司业绩下滑情况与行业整体趋势相吻合;进一步,2024 年度公司 VC、FEC 产
量较上年分别增长了 56.03%、16.14%,销量较上年分别增长了 49.63%、31.17%,
公司整体经营状况正常。因此,公司业绩下滑主要原因为产品市场价格下降,与
行业趋势相吻合,公司生产经营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部分经营风险出现重大不利进展
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风险”、“市场竞争加剧的
风险”等主要经营风险,公司上市后因主要产品VC、FEC市场价格受供求关系
影响不断下降,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相关风险发生了重大不利进展。公司业绩下
滑主要系市场因素,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绩波动趋势一致,公司自身的生产经
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公司在上市前的招股说明书,上市后的定期报告、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业绩说明会等信息披露文件中已就相关风险作出充分提
示,积极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未来,保荐机构将继续督促公司采取切实措施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
化,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风险
管理能力,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经营风险,切实保护投资
者利益。同时,本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相关事项带来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蔡福祥 李 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