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7 证券简称:实益达 公告编号:2025-022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龙厂区会议室。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4174%。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数量
(2)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82 人,代表股份数量 3,127,0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15%。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
共 387 人,代表股份数量 3,567,7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78%。
的见证律师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韩雪律师、欧阳婧娴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44,300,2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73%。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05,74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4449%;反对 59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800%;弃权 6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751%。
表决结果:同意 244,298,1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8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03,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3860%;反对 59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800%;弃权 6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340%。
表决结果:同意 244,294,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00,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2879%;反对 59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893%;弃权 6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28%。
表决结果:同意 244,323,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7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29,24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035%;反对 57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297%;弃权 6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67%。
表决结果:同意 244,311,8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7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17,34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7700%;反对 58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184%;弃权 6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16%。
表决结果:同意 244,302,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91%。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908,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5121%;反对 58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866%;弃权 7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013%。
表决结果:同意 244,264,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94%。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70,14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4470%;反对 6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377%;弃权 7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53%。
表决结果:同意 2,814,0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251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811,444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8017%;反对 6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9447%;弃权 8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35%。
关联股东陈亚妹女士、乔昕先生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非关联股东审
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4,203,7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8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2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09,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401%;反对67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064%;弃权8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535%。
表决结果:同意 244,210,4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5,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9279%;反对67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008%;弃权7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13%。
表决结果:同意 244,205,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905%;反对6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89%;弃权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06%。
表决结果:同意 244,202,9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905%;反对6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89%;弃权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06%。
关联股东卞江涛先生对该子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非关联股东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44,205,5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11,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7905%;反对6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989%;弃权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06%。
表决结果:同意 244,275,3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9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880,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469%;反对61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2602%;弃权7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29%。
表决结果:同意 243,706,67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73,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312,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8069%;反对1,18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358%;弃权7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73%。
除上述审议事项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
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陶向南)》《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张永德)》。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韩雪律师、欧阳婧娴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
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