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旗新材: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5 18: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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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2       证券简称:中旗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1
转债代码:127081       债券简称:中旗转债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方案概述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
项贷款承诺书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1.805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
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份 274,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以 2025 年 5 月 14 日收市后公司的总股本
为 65.8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8,192,503.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
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安排情况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回购期间,公
司将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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