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5-3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因此,普洛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11,065,000 股不参与此次分
红派息。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5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股本 1,169,323,576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10,880,000 股后的股
本 1,158,443,576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6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12,405,913.06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
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由 10,880,000 股增加至 11,065,000 股。根据相关规定,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总额发生
了变化,公司根据“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将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
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9,323,576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11,065,000 股后的股
本 1,158,258,576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以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方式进行分配。
超过两个月。
二、分红派息方案
公司 2024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69,323,576 股剔除
已回购股份 11,065,000 股后的 1,158,258,576 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60569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
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
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6057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可参与分配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分红派息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5 年 5 月 14 日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158,258,576
股×0.3560569元/股=412,405,913.06元。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
不变原则,实施分红派息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
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按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
即412,405,913.06元÷1,169,323,576股×10=3.526875元/股。综上,公司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分红
派息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526875元/股。
购期限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
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
格上限。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将由 22 元/股(含)调
整为 21.65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22 元/股-0.3526875 元/股≈21.65 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5 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江南路 399 号
咨询联系人:关键先生
咨询电话:0579-86557527;传真:0579-86558122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