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优绿能: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4 22: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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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
           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发行人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由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公司股东大会为公司的
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公司的主要决策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三者
与公司高级管理层共同构建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发行
人自成立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发行人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等各项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建立了相互
协调和制衡机制,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能够有效增强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和科
学性。公司治理结构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有效运作。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实际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报告期,历次股东大会在召集方式、出席人员、表决方式方面,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 1 名。
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报告期,历次董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出席人员、表决方式方面,均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实际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 3 名成员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包括股东代表和适
当比例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
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报告期,历次监事会会议在召集方式、出席人员、表
决方式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
内容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 2 名独立董事,分别为曹松涛、张媛媛,其中张媛媛为会计专业人
士,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自受聘以来,均能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出席
有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积极参与议案讨论,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存在缺席或应
亲自出席而未能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三、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负责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组织筹备、投资者关
系管理、股东资料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办理等事宜。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
书工作细则》,对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受聘以来,均能勤勉尽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开展工作,确保了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有关
信息,与股东建立了良好关系,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制
度规范运行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之签章页)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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