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牌家居: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4 18:05: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1322         证券简称:箭牌家居              公告编号:2025-034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部分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968,597,250 股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8,214,700 股后的 950,382,550 股为基数,向可参
与权益分派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237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可参与权益分派股份总数×
(每 10 股派息金额÷10)=950,382,550×(1.323715÷10)= 125,803,563.72 元
(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与拟分配现金总额略有差异主要系每 10 股现金分
红金额保留六位小数所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计算如下:每 10 股派息=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10 =125,803,563.72÷968,597,250×10 = 1.298822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
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的
前一日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派息(含税)=除权
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1298822 元/股。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箭牌家居”、“公司”或“本公
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相关情况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68,597,25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1.32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即以公
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68,597,250 股,扣除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5,539,300 股后的 953,057,950 股为基数,2024 年度
拟现金分红总金额约为 125,803,649.40 元(含税)。
   如在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等情形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公司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
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分配),现金
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股,未发生变化。自 2025 年 4 月 1 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进行了股份回购,即公
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前一日(2025 年 5 月 13 日)期
间进行了回购,回购股份 2,675,400 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累计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18,214,700 股 。 因 此 , 可 参 与 本 次 权 益 分 派 的 股 份 总 额 为
行相应的调整,即调整为每 10 股派 1.3237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保留六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原则一致。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18,214,700 股后的 950,382,550 股为基
数,向可参与权益分派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237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
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
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91343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237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保留六位小数,第七位四舍五入)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的 18,214,700 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公司按照“现
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本次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
=可参与权益分派股份总数×(每 10 股派息金额÷10)=950,382,550×(1.323715
÷10)= 125,803,563.72 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与拟分配现金总额略有差
异主要系每 10 股现金分红金额保留六位小数所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5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
分派)。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14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5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不包括其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根据上述承诺,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
限制作相应调整。
次权益分派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计算如下:每 10 股派息=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除权前总股本
(含回购股份)×10 = 125,803,563.72÷968,597,250×10 =1.298822 元(保留六位
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
=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派息
(含税)=除权除息日的前一日收盘价–0.1298822 元/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回购价格等进
行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公告。
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
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的,自公司股票价格
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调整回购
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2.62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12.49 元/股(含)。
具体的回购价格调整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每股回购价格
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12.62 元/股-0.1298822 元/股≈12.49 元/
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七、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肖艳丽
  咨询地址: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创兴一路 1 号箭牌总部大厦 22 楼
  咨询电话:0757-29964106
  咨询传真:0757-29964107
  电子邮箱:IR@arrowgroup.com.cn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箭牌家居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