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万凯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磊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鹏飞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
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 是
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
是
一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项 目 工作内容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1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4 年 12 月 24 日
投资者保护、信息披露、关联交易、对外
担保和资金往来、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三会运作、董监高任职行为规范、内幕交
易等相关监管法规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下降 1.71%,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29,997.48 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经核查,公司业绩变动趋势
-21,409.86 万元, 公司业绩由盈
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致,公
转亏,毛利率同比下降 3.14 个
百分点。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 扭亏为盈。保荐机构将持续
公司 2024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关注上市公司的业绩情况,
及主要产品瓶级 PET 销售数量
并督导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
有所提升,但受聚酯瓶片新增
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产能集中投放影响,行业加工
费较去年下降,导致公司毛利
率水平显著下降,2024 年度业
绩由盈转亏。且公司 2024 年度
较高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对净利
润水平有一定影响。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是 不适用
诺
是 不适用
期回报的措施与承诺
是 不适用
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杨
磊杰先生和张磊先生为公司持续督导
工作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鉴于杨磊杰先生因个人
原因,不再担任万凯新材的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中金公司委派李鹏飞先生接
替杨磊杰先生继续履行对公司持续督
导的相关职责和义务。公司已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披露《关于更换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日,中金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如下: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渠亮、潘闽松的监管函》
(深证函2024541 号),中金公司作
为项目保荐人,因未充分核查发行人关
联方情况、资金流水核查及经销商下游
客户走访程序存在瑕疵等,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中金公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
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
字2024152 号),因中金公司为思尔
芯科创板 IPO 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
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
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对本公司责
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中金公司就前述监
管措施及行政处罚已经积极推进了相
关整改。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磊 李鹏飞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