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及 2022 年 11 月 1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
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
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六个月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第三期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
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5,894,989 股
已于 2022 年 11 月 15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广州集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占过户时公司总股本的 1.58%。
股,占解锁时公司总股本的 0.79%。
股,占解锁时公司总股本的 0.76%。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 273,489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07%。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已于 2024 年 11 月 16 日届满,存续期将于 2025 年
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以及《广州集泰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
(二)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
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四)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36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
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可以延长;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