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修订)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3 22:05: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确定公司发展规划,规范董事会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
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
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席一名,为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
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通知全
体委员,临时召开会议,不受前述通知时间限制。会议由委员会主席主持,委员
会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
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
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 公司有关部门或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
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由战略委员会进行
讨论评审,并报董事会讨论。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会议。
     第十四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
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
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
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
会。
     第十八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
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
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
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三全食品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