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3 20:0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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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5-04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 556 号房开大厦写字
楼 37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晓明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11需对中小投资
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27,611,68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521%。其中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28,885,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6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2人,代表股份198,725,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5.4917%。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与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共 102 人,代表股份 13,944,3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70,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100 人,代表股份 13,873,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79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总体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
东大会。因工作原因,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湖
北山河律师事务所谭锐锋律师、欧阳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30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
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4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通过。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张志宏、吴京辉、邓磊、张开华的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30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
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4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30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
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4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308,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2%;
反对29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41,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通过。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007,8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29%;
反对38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6%;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82,2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9%。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李晓明、刘斌、李岩、严琦、石磊、蔡志
成、李晓伟、金小川已回避该提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通过。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220,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85%;
反对 38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06%;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52,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通过。
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509,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0%;
反对 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41,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427,232,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14%;
反对37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7%;弃权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65,4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521,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8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2%;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54,2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509,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60%;
反对 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1%;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41,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通过。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27,296,2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2%;
反对 3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8%;弃权 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28,9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8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
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
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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