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5-063
债券代码:123248 债券简称:恒辉转债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
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2025
年 5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若上市公司层面未满足对应 2024 年业绩考核
目标的(即未达到 2024 年设定的营业收入触发值:以 2022 年营业收入和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2 个业绩指标达成一个即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
回购注销;(2)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辞职、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关系或
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将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
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公司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层面 2024 年营业收入与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未达到《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触发值,且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人员羌树
洋、郑先龙于 2024 年离职。综上,公司需要回购注销首次授予 11 名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229,566 股。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2025 年 4 月 18
日的 158,626,630 元减少至 158,397,064 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158,626,630
股变更为 158,397,064 股。
(注:鉴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目前处于转股期内,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
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
准。)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
告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
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
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信函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
带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前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签字确认的复印件。
地址:江苏省如东县经济开发区金沙江路 128 号
邮政编码:226400
联系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联系电话:0513-69925999 转分机 8089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