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5-13 19:11: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952     证券简称:恒辉安防      公告编号:2025-064
债券代码:123248     债券简称:恒辉转债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一致同意选举施学玲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附后),任期
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经审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候选人施学玲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施学玲女士,1982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年任苏州众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培训部经理,2012 年至 2014 年任南通晚美
家纺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2014 年至 2017 年任恒辉有限人事行政部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施学玲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南通钥诚股权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00 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0.04%。
施学玲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部门
的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辉安防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