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16 证券简称:艾可蓝 公告编号:2025-027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
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
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外,还通过内
部公告栏张贴的方式公布了《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
间自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12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
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映。
截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
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聘任合同或劳务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
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本次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
下: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
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