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2025 年修正)(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
下:
一、公示情况
露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广东利元亨智能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
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
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现任监事杜义贤、黄永平、黎运新,公司
正在办理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的手续,并将在授予前完成,在手续完成后,该等人
员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业务技术骨干符合有关参与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的规定。
除前述正在办理取消监事身份手续的三名激励对象外,其他列入本次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
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